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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建设发展规划(人防地下空间开发规划)的审核

时间:2017-08-09 14:04:49  来源:  作者:

一、审核依据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;
2、《关于颁发<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>的通知》【2013】国人防办第18号。
二、许可条件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
三、行政审批流程
申请→受理→审核(勘验)→报上级部门审定→发证
四、申请材料
1、联办单位提供《城市建设(地下空间开发规划)发展规划草案》;
2、提交申请资料、填报审批表;
3、经规划部门审批的规划方案平面图;
4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建设拟建工程明细表;
五、收费情况
不收费
六、办理期限
法定办理期限 10 天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承诺办理期限 6 天